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冷庫設計規范
GBJ72--84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
批誰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關于發布《冷庫設計規范》的通知
計標[1984]2363號
根據原因家建委(78)建發設字第562號文的要求,由商業部會同有關單位
編制的《冷庫設計規范》,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冷庫設計規范》XGBJ72
-84為國家標準,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規范由商業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商業部設計院負責。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編制說明
本規范是根據原因家建委(78)建發設字第562號通知由商業部設計院會同
上海輕工業設計院、湖北工業建筑設計院、天津建筑設計院、上海水產學院、中
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共同編制的。
編制過程中,遵循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和科學試
驗,總結了我國三十多年來建設冷庫的經驗,曾兩次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
最后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八章和七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總則、計算的一般規定、建筑、結
構、制冷、電氣、給水和排水、采暖通風和地面防凍。并將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
濕度、冷間圍護結構總傳熱阻的確定方法、季節修正系數、墻排管、頂排管的傳
熱系數和換算系數,以及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最低兩個月的土壤平均
溫度等列入附錄。
在執行本規范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詩將意見及有關資料寄
交商業部設計院,以便修訂時參考。
商業部
一九八四年十月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計算的一般規定
第三章 建筑
第一節 庫址選擇及庫區布置
第二節 庫房布置
第三節 庫房建筑熱工
(Ⅰ)田熱
(Ⅱ)隔汽和防潮
(Ⅲ)構造要求
第四節 氨壓縮機房和變配電室
第四章 結構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荷載
第三節 材料
第五章 制冷
第一節 冷卻設備負荷和機械負荷的計算。
第二節 庫房
(Ⅰ)冷加工能力
(Ⅱ)冷卻設備
(Ⅲ)氣流組織和通風換氣
第三節 氨壓縮機和輔助設備
第四節 安全保護和自動控制
第五節 管道
第六節 管道和設備的保溫
第七節 制冰和儲冰
(Ⅰ)制冰
(Ⅱ)儲冰
第六章 電氣
第七章 給水和排水
第一節 給水
第二節 排水
第八章 采暖、通風和地面防凍
附錄一 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濕度
附錄二 冷間圍護結構總傳熱阻R。的確定方法
附錄三 季節修正系數n1值表
附錄四 墻排管、頂排管的傳熱系數和換算系數
附錄五 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最低兩個月
的土壤平均溫度
附錄六 名詞解釋
附錄七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主要符號
a-圍護結構兩側溫差修正系數th
b一傳熱阻修正系數、導熱系數的修正系數
c一比熱容;
D一熱惰性指標;
d一直徑、厚度;
F一面積;
f一單件面積;
G、g一公稱噸位、重量、加工能力;
H一含熱量、蒸汽滲透阻;
h一高度;
k一傳熱系數;
L一長度;
N一電動機額定功率;
P一負荷系數、壓力;
Q、q一熱量、冷負荷、熱負荷、水量;
Qq一冷卻設備負荷;
Qj一機械負荷;
Q1一冷凝負荷;
R。一圍護結構的總傳熱阻;
R一熱阻、冷損耗補償系數;
S一材料的蓄熱系數;
t一攝氏溫度;
tw一室外計算溫度;
tR一室內計算溫度;
V一體積(變積)、吸氣量、送風量
V一氨液比體積;
w一流速;
a一換熱系數;
B一氨液充滿度;
Y一重度;
y0一冷藏間內空氣重度;
Y一容積利用系數;
N一導熱系數、氨壓縮機輸氣系數
P一電動機運轉時間系數;
T一時間;
&一貯氨器的容量系數;
w一負荷裕度。